商君书

 

孝公平画,公孙鞅、甘龙、杜挚三大夫御于君。虑世事之变,讨正法之本
求使民之道。
  君曰:代立不忘社稷,君之道也;错法务明主长,臣之行也。今吾欲变
法以治,更礼以教百姓,恐天下之议我也。
  公孙鞅曰:臣闻之:疑行无成,疑事无功。君亟定变法之虑,殆无
顾天下之议之也。且夫有高人之行者,固见负于世;有独知之虑者,必见骜于
民。语曰:愚者暗于成事,知者见于未萌。民不可与虑始,而可与乐成。
郭偃之法曰:论至德者,不和于俗;成大功者,不谋于众。法者所以爱民
也,礼者所以便事也。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,不法其故,苟可以利民,不循其
礼。
  孝公曰:善!
  甘龙曰:不然。臣闻之:圣人不易民而教,知者不变法而治。因民
而教者,不劳而功成;据法而治者,吏习而民安。今若变法,不循秦国之故,
更礼以教民,臣恐天下之议君,愿孰察之。
  公孙鞅曰:子之所言,世俗之言也。夫常人安于故习,学者溺于所闻。
此两者,所以居官而守法,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。三代不同礼而王,五霸不同
法而霸。故知者作法,而愚者制焉;贤者更礼,而不肖者拘焉。拘礼之人不足
与言事,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。君无疑矣。
  杜挚曰:臣闻之:利不百,不变法;功不十,不易器。臣闻:
古无过,循礼无邪。君其图之!
  公孙鞅曰: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?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?伏羲、神农,
教而不诛;黄帝、尧、舜,诛而不怒;及至文、武,各当时而立法,因事而制
礼。礼、法以时而定;制、令各顺其宜;兵甲器备,各便其用。臣故曰:治世
不一道,便国不必法古。汤、武之王也,不脩古而兴;殷、夏之灭也,不易礼
而亡。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,循礼者未足多是也。君无疑矣。
  孝公曰:善!吾闻穷巷多怪,曲学多辩。愚者之笑,智者哀焉;狂夫之
乐,贤者丧焉。拘世以议,寡人不之疑矣。于是遂出垦草令。

 

无宿治,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。而百官之情不相稽,则农有余日;邪官
不及为私利于民,则农不败。农不败而有余日,则草必垦矣。
  訾粟而税,则上壹,而民平。上壹,则信;信,则臣不敢为邪。民平,则
慎;慎,则难变。上信而官不敢为邪,民慎而难变,则下不非上,中不苦官。
下不非上,中不苦官,则壮民疾农不变。壮民疾农不变,则少民学之不休。少
民学之不休,则草必垦矣。
 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,则民不贵学问,又不贱农。民不贵学,则愚;愚,则
无外交;无外交,则国安不殆。民不贱农,则勉农而不偷。国家不殆,勉农而
不偷,则草必垦矣。
  禄厚而税多,食口众者,败农者也。则以其食口之数贱而重使之,则辟淫
游惰之民无所于食。民无所于食,则必农;农,则草必垦矣。
  使商无得籴,农无得粜。农无得粜,则窳惰之农勉疾。商不得籴,则多岁
不加乐。多岁不加乐,则饥岁无裕利。无裕利,则商怯;商怯,则欲农。窳惰
之农勉疾,商欲农,则草必垦矣。
  声服无通于百县,则民行作不顾,休居不听。休居不听,则气不淫。行作
不顾,则意必壹。意壹而气不淫,则草必垦矣。
 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,爱子不惰食,惰民不窳,而庸民无所于食,
是必农。大夫家长不建缮,则农事不伤。爱子、惰民不窳,则故田不荒。农事
不伤,农民益农,则草必垦矣。
  废逆旅,则奸伪、躁心、私交、疑农之民不行,逆旅之民无所于食,则必
农。农,则草必垦矣。
  壹山泽,则恶农、慢惰、倍欲之民无所于食。无所于食,则必农。农,则
草必垦矣。
  贵酒肉之价,重其租,令十倍其朴,然则商贾少,农不能喜酣奭,大臣不
为荒饱。商贾少,则上不费粟。民不能喜酣奭,则农不慢。大臣不荒,则国事
不稽,主无过举。上不费粟,民不慢农,则草必垦矣。
  重刑而连其罪,则褊急之民不斗,很刚之民不讼,怠惰之民不游,费资之
民不作,巧谀、恶心之民无变也。五民者不生于境内,则草必垦矣。
  使民无得擅徙,则诛愚。乱农农民无所于食,而必农。愚心、躁欲之民壹
意,则农民必静。农静、诛愚,则草必垦矣。均出余子之使令,以世使之,又
高其解舍,令有甬官食,概。不可以辟役,而大官未可必得也,则余子不游事
人,则必农。农,则草必垦矣。
  国之大臣诸大夫,博闻、辨慧、游居之事,皆无得为,无得居游于百县,
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。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,而愚农不知,
不好学问。愚农不知,不好学问,则务疾农。知农不离其故事,则草必垦矣。
  令军市无有女子。而命其商,令人自给甲兵,使视军兴;又使军市无得私
输粮者。则奸谋无所于伏,盗输粮者不私稽,轻惰之民不游军市。盗粮者无所
售,送粮者不私,轻惰之民不游军市,则农民不淫,国粟不劳,则草必垦矣。
  百县之治一形,则从迂者不敢更其制,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。过举不匿,
则官无邪人。迂者不饰,代者不更,则官属少而民不劳。官无邪,则民不敖;
民不敖,则业不败。官属少,征不烦。民不劳,则农多日。农多日,征不烦,
业不败,则草必垦矣。
  重关市之赋,则农恶商,商有疑惰之心。农恶商,商疑惰,则草必垦矣。
  以商之口数使商,令之厮、舆、徒、重者必当名,则农逸而商劳。农逸,
则良田不荒;商劳,则去来赍送之礼无通于百县。则农民不饥,行不饰。农民
不饥,行不饰,则公作必疾,而私作不荒,则农事必胜。农事必胜,则草必垦
矣。
  令送粮无取僦,无得反庸,车牛舆重设必当名。然则往速来疾,则业不败
农。业不败农,则草必垦矣。
 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,则奸民无主。奸民无主,则为奸不勉。为奸
不勉,则奸民无朴。奸民无朴,则农民不败。农民不败,则草必垦矣。

 

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,官爵也;国之所以兴者,农战也。今民求官爵,皆
不以农战,而以巧言虚道,此谓劳民。劳民者,其国必无力;无力者,其国必
削。
  善为国者,其教民也,皆作壹而得官爵,是故不官无爵。国去言则民朴;
民朴,则不淫。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,则作壹;作壹,则民不偷营;民不偷
营,则多力;多力,则国强。今境内之民皆曰: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。
是故豪杰皆可变业,务学《诗》、《书》,随从外权,上可以得显,下可以求
官爵;要靡事商贾,为技艺,皆以避农战。具备,国之危也。民以此为教者,
其国必削。
  善为国者,仓廪虽满,不偷于农;国大、民众,不淫于言。则民朴壹。民
朴壹,则官爵不可巧而取也。不可巧取,则奸不生。奸不生,则主不惑。今境
内之民及处官爵者,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,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。
是故进则曲主,退则虑私,所以实其私,然则下卖权矣。夫曲主虑私,非国利
也,而为之者,以其爵禄也;下卖权,非忠臣也,而为之者,以末货也。然则
下官之冀迁者皆曰:多货,则上官可得而欲也。曰:我不以货事上而求
迁者,则如以狸饵鼠尔,必不冀矣;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,则如引诸绝绳而求
乘枉木也,愈不冀矣。二者不可以得迁,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
迁乎?百姓曰:我疾农,先实公仓,收余以食亲;为上忘生而战,以尊主
安国也。仓虚,主卑,家贫。然则不如索官。亲戚交游合,则更虑矣。豪杰
务学《诗》、《书》,随从外权;要靡事商贾,为技艺,皆以避农战。民以此
为教,则粟焉得无少,而兵焉得无弱也?
  善为国者,官法明,故不任知虑。上作壹,故民不俭营,则国力抟。国力
抟者强,国好言谈者削。故曰:农战之民千人,而有《诗》、《书》辩慧者一
人焉,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。农战之民百人,而有技艺者一人焉,百人者皆怠
于农战矣。国待农战而安,主待农战而尊。夫民之不农战也,上好言而官失常
也。常官则国治,壹务则国富。国富而治,王之道也。故曰:王道作外,身作
壹而已矣。
  今上论材能知慧而任之,则知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心。是以官
无常,国乱而不壹,辩说之人而无法也。如此,则民务焉得无多?而地焉得无
荒?《诗》、《书》、礼、乐、善、修、仁、廉、辩、慧,国有十者,上无使
守战。国以十者治,敌至必削,不至必贫。国去此十者敌不敢至,虽至必却;
兴兵而伐,必取;按兵不伐,必富。国好力者以难攻,以难攻者必兴;好辩者
以易攻,以易攻者必危。故圣人明君者,非能尽其万物也,知万物之要也。故
其治国也,察要而已矣。
  今为国者多无要。朝廷之言治也,纷纷焉务相易也。是以其君胮于说,其
官乱于言,其民惰而不农。故其境内之民,皆化而好辩、乐学,事商贾,为技
艺,避农战。如此,则不远矣。国有事,则学民恶法,商民善化,技艺之民不
用,故其国易破也。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,故其国贫危。今夫螟、酟、苝雛春
生秋死,一出而民数年不食。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,此其为螟、酟、苝雛亦大
矣。虽有《诗》、《书》,乡一束,家一员,犹无益于治也,非所以反之之术
也。故先王反之于农战。故曰:百人农、一人居者王,十人农、一人居者强,
半农半居者危。故治国者欲民者之农也。国不农,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,
则众力不足也。故诸侯挠其弱,乘其衰,土地侵削而不振,则无及已。
  圣人知治国之要,故令民归心于农。归心于农,则民朴而可正也,纷纷则
易使也,信可以守战也。壹则少诈而重居,壹则可以赏罚进也,壹则可以外用
也。夫民之亲上死制也,以其旦暮从事于农。夫民之不可用也,见言谈游士事
君之可以尊身也、商贾之可以富家也、技艺之足以餬口也。民见此三者之便且
利也,则必避农。避农,则民轻其居,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。凡治国者,
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,是以圣人作壹,抟之也。国作壹一岁者,十岁强;作壹
十岁者,百岁强;作壹百岁者,千岁强;千岁强者王。君脩赏罚以辅壹教,是
以其教有所常,而政有成也。
  王者得治民之至要,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,不待爵禄而民从事,不待刑罚
而民致死。国危主忧,说者成伍,无益于安危也。夫国危主忧也者,强敌大国
也。人君不能服强敌、破大国也,则修守备,便地形,抟民力,以待外事,然
后患可以去,而王可致也。是以明君修政作壹,去无用,止浮学事淫之民,壹
之农,然后国家可富,而民力可抟也。
  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,而强听说者。说者成伍,烦言饰辞,而
无实用。主好其辩,不求其实。说者得意,道路曲辩,辈辈成群。民见其可以
取王公大人也,而皆学之。夫人聚党与,说议于国,纷纷焉,小民乐之,大人
说之。故其民农者寡而游食者众。众,则农者殆;农者殆,则土地荒。学者成
俗,则民舍农从事于谈说,高言伪议。舍农游食而以言相高也,故民离上而不
臣者成群。此贫国弱兵之教也。夫国庸民之言,则民不畜于农。故惟明君知好
言之不可以强兵辟土也,惟圣人之治国作壹、抟之于农而已矣。

 

以强去强者,弱;以弱去强者,强。国为善,奸必多。国富而贫治,曰重
富,重富者强;国贫而富治,曰重贫,重贫者弱。兵行敌所不敢行,强;事兴
敌所羞为,利。主贵多变,国贵少变。国多物,削;主少物,强。千乘之国守
千物者削。战事兵用曰强,战乱兵息而国削。
  农、商、官三者,国之常官也。三官者,生虱官者六:曰
。六者有朴,必削。三官之朴三人,六官
之朴一人。以治法者,强;以治政者,削;常官治者,迁官。治大,国小;治
小,国大。强之,重削;弱之,重强。夫以强攻强者亡,以弱攻强者王。国强
而不战,毒输于内,礼乐虱官生,必削;国遂战,毒输于敌,国无礼乐虱官,
必强。举荣任功曰强,虱官生必削。农少、商多,贵人贫、商贫、农贫,三官
贫,必削。
  国有礼、有乐、有《诗》、有《书》、有善、有修、有孝、有弟、有廉、
有辩。国有十者,上无使战,必削至亡;国无十者,上有使战,必兴至王。国
以善民治奸民者,必乱至削;国以奸民治善民者,必治至强。国,用《诗》、
《书》、礼、乐、孝、弟、善、修治者,敌至,必削国;不至,必贫国。不用
八者治,敌不敢至;虽至,必却;兴兵而伐,必取;取,必能有之;按兵而不
攻,必富。国好力,曰以难攻;国好言,曰以易攻。国以难攻者,起一得十;
国以易攻者,出十亡百。
  重罚轻赏,则上爱民,民死上;重赏轻罚,则上不爱民,民不死上。兴国
行罚,民利且畏;行赏,民利且爱。国无力而行知巧者,必亡。怯民使以刑,
必勇;勇民使以赏,则死。怯民勇,勇民死,国无敌者强,强必王。贫者使以
刑,则富;富者使以赏,则贫。治国能令贫者富,富者贫,则国多力,多力者
王。王者刑九赏一,强国刑七赏三,削国刑五赏五。
  国作壹一岁,十岁强;作壹十岁,百岁强,作壹百岁,千岁强。千岁强者
王。威,以一取十,以声以实,故能为威者王。能生不能杀,曰自攻之国,必
削;能生能杀,曰攻敌之国,必强。故攻官、攻力、攻敌,国用其二舍其一,
必强;令用三者,威,必王。
  十里断者,国弱;九里断者,国强。以日治者王,以夜治者强,以宿治者
削。
  举民众口数,生者著死者削。民不逃粟,野无荒草,则国富,国富者强。
  以刑去刑国治,以刑致刑国乱,故曰:行刑重轻,刑去事成,国强;重重
而轻轻,刑至事生,国削。刑生力,力生强,强生威,威生惠,惠生于力。举
力以成勇战,战以成知谋。
  粟生而金死,粟死而金生。本物贱,事者众,买者少,农困而奸劝,其兵
弱,国必削至亡。金一两生于竟内,粟十二石死于竟外;粟十二石生于竟内,
金一两死于竟外。国好生金于竟内,则金粟两死,仓府两虚,国弱;国好生粟
于竟内,则金粟两生,仓府两实,国强。
  强国知十三数:竟内仓、口之数,壮男、壮女之数,老、弱之数,官、士
之数,以言说取食者之数,利民之数,马、牛、刍藁之数。欲强国,不知国十
三数,地虽利,民虽众,国愈弱至削。
  国无怨民曰强国。兴兵而伐,则武爵武任,必胜。按兵而农,粟爵粟任,
则国富。兵起而胜敌、按兵而国富者王。

 

辩慧——乱之赞也,礼乐——淫佚之徵也,慈仁——过之母也,任誉——
奸之鼠也。乱有赞则行,淫佚有徵则用,过有母则生,奸有鼠则不止。八者有
群,民胜其政;国无八者,政胜其民。民胜其政,国弱;政胜其民,兵强。故
国有八者,上无以使守战,必削至亡。国无八者,上有以使守战,必兴至王。
用善,则民亲其亲;任奸,则民亲其制。合而复者,善也;别而规者,奸也。
章善,则过匿;任奸,则罪诛。过匿,则民胜法;罪诛,则法胜民。民胜法,
国乱;法胜民,兵强。故曰:以良民治,必乱至削;以奸民治,必治至强。
  国以难攻,起一取十,国以易攻,起十亡百。国好力曰以难攻,国好言曰
以易攻。民易为言,难为用。国法作民之所难,兵用民之所易而以力攻者,起
一得十;国法作民之所易,兵用民之所难而以言攻者,出十亡百。
  罚重,爵尊;赏轻,刑威。爵尊,上爱民;刑威,民死上。故兴国行罚,
则民利;用赏,则上重。法详,则刑繁;法繁,则刑省。民治则乱,乱而治之
又乱。故治之于其治,则治;治之于其乱,则乱。民之情也治,其事也乱。故
行刑,重其轻者,轻者不生,则重者无从至矣,此谓治之于其治者。行刑。重
其重者,轻其轻者,轻者不止,则重者无从止矣,此谓治之于其乱也。故重轻
则刑去事成,国强;重重而轻轻,则刑至而事生,国削。
  民勇,则赏之以其所欲;民怯,则杀之以其所恶。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,
勇民使之以赏则死。怯民勇,勇民死,国无敌者必王。
  民贫则弱国,富则淫,淫则有虱,有虱则弱。故贫者益之以刑,则富;富
者损之以赏,则贫。治国之举,贵令贫者富,富者贫。贫者富——国强,富者
——三官无虱。国久强而无虱者必王。
  刑生力,力生强,强生威,威生德,德生于刑。故刑多,则赏重;赏少,
则刑重。民之有欲有恶也,欲有六淫,恶有四难。从六淫,国弱;行四难,兵
强。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一。刑于九则六淫止,赏出一则四难行。六淫止,则
国无奸;四难行,则兵无敌。
  民之所欲万,而利之所出一。民非一,则无以致欲,故作一。作一,则力
抟;力抟,则强。强而用,重强。故能生力,能杀力,曰攻敌之国,必强。塞
私道,以穷其志;启一门,以致其欲,使民必先行其所要,然后致其所欲,故
力多。力多而不用,则志穷;志穷,则有私;有私,则有弱。故能生力,不能
杀力,曰自攻之国,必削。故曰:王者,国不蓄力,家不积粟。国不蓄力,下
用也;家不积粟,上藏也。
  国治——断家王,断官强,断君弱。重轻,刑去。常官,则治。省刑,要
保,赏不可倍也。有奸必告之,则民断于心,上令而民知所以应。器成于家,
而行于官,则事断于家。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,器用断于家。治明则同,治暗
则异。同则行,异则止,行则治,止则乱。治,则家断;乱,则君断。治国者
贵不断,故以十里断者弱,以五里断者强。家断则有余,故曰:日治者王。官
断则不足,故曰:夜治者强。君断则乱,故曰:宿治者削。故有道之国,治不
听君,民不从官。

 

凡世主之患,用兵者不量力,治草莱者不度地。故有地狭而民众者,民胜
其地;地广而民少者,地胜其民。民胜其地,务开;地胜其民者,事徕。开,
则行倍。民过地,则国功寡而兵力少;地过民,则山泽财物不为用。夫弃天物
遂民淫者,世主之务过也,而上下事之,故故为国任地者——山林居什一,薮
泽居什一, 谷流水居什一,都邑蹊道居什四,此先王之正律也。故为国分田
数:小亩五百,足待一役,此地不任也;方土百里,出战卒万人者,数小也。
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,都邑遂路足以处其民,山林、薮泽、 谷足以供其利,
薮泽堤防足以畜。故兵出,粮给而财有余;兵休,民作而畜长足。此所谓任地
待役之律也。
  今世主,有地方数千里,食不足以待役实仓,而兵为邻敌,臣故为世主患
之。夫地大而不垦者,与无地同;民众而不用者,与无民同。故为国之数,务
在垦草;用兵之道,务在壹赏。私利塞于外,则民务属于农;属于农,则朴;
朴,则畏令。私赏禁于下,则民力抟于敌;抟于敌,则胜。奚以知其然也?夫
民之情,朴则生劳而易力,穷则生知而权利。易力则轻死而乐用,权利则畏罚
而易苦。易苦则地力尽,乐用则兵力尽。夫治国者,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,名
与利交至。
  民之性:饥而求食,劳而求佚,苦则索乐,辱则求荣,此民之情也。民之
求利,失礼之法;求名,失性之常。奚以论其然也?今夫盗贼,上犯君上之所
禁,而下失臣民之礼,故名辱而身危,犹不止者,利也。其上世之士,衣不眗
肤,食不满肠,苦其志意,劳其四肢,伤其五脏,而益裕广耳,非性之常也,
而为之者,名也。故曰:名利之所凑,则民道之。
  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,数也。圣人审权以操柄,审数以使民。数者
臣主之术,而国之要也。故万乘失数而不危、臣主失术而不乱者,未之有也。
今世主欲辟地治民而不审数,臣欲尽其事而不立术,故国有不服之民,主有不
令之臣。故圣人之为国也,入令民以属农,出令民以计战。夫农,民之所苦;
而战,民之所危也。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者,计也。故民生则计利,死则虑名。
名利之所出,不可不审也。利出于地,则民尽力;名出于战,则民致死。入使
民尽力,则草不荒;出使民致死,则胜敌。胜故而草不荒,富强之功可坐而致
也。
  今则不然。世主之所以加务者,皆非国之急也。身有尧、舜之行,而功不
及汤、武之略者,此执柄之罪也。臣请语其过。夫治国舍势而任说说,则身脩
而功寡。故事《诗》、《书》谈说之士,则民游而轻其君;事处士,则民远而
非其上;事勇士,则民竞而轻其禁;技艺之士用,则民剽而易徙;商贾之士佚
且利,则民缘而议其上。故五民加于国用,则田荒而兵弱。谈说之士,资在于
口;处士,资在于意;勇士,资在于气;技艺之士,资在于手;商贾之士,资
在于身。故天下一宅,而圜身资。民资重于身,而偏托势于外。挟重资,归偏
家,尧、舜之所难也。故汤、武禁之,则功立而名成。圣人非能以世之所易胜
其所难也,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。故民愚,则知可以胜之;世知,则力可以胜
之。臣愚,则易力而难巧;世巧,则易知而难力。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,师其
知也;汤、武致强而征诸侯,服其力也。今世巧而民淫,方效汤、武之时,而
行神农之事,以随世禁。故千乘惑乱,此其所加务者,过也。
  民之生:度而取长,称而取重,权而索利。明君慎观三者,则国治可立,
而民能可得。国之所以求民者少,而民之所以避求者多,入使民属于农,出使
民壹于战,故圣人之治也,多禁以止能,任力以穷诈。两者偏用,则境内之民
壹;民壹,则农;农,则朴;朴,则安居而恶出。故圣人之为国也,民资藏于
地,而偏托危于外。资藏于地则朴,托危于外则惑。民入则朴,出则惑,故其
农勉而战戢也。民之农勉则资重,战戢则邻危。资重则不可负而逃,邻危则不
归。于无资、归危外托,狂夫之所不为也。故圣人之为国也,观俗立法则治,
察国事本则宜。不观时俗,不察国本,则其法立而民乱,事剧而功寡。此臣之
所谓过也。
  夫刑者,所以禁邪也;而赏者,所以助禁也。羞辱劳苦者,民之所恶也;
显荣佚乐者,民之所务也。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也,此亡国之兆也。
刑人复漏,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,则徼倖于民、上;徼于民、上以利。求显荣
之门不一,则君子事势以成名。小人不避其禁,故刑烦。君子不设其令,则罚
行。刑烦而罚行者,国多奸,则富者不能守其财,而贫者不能事其业,田荒而
国贫。田荒,则民诈生;国贫,则上匮赏。故圣人之为治也,刑人无国位,戮
人无官任。刑人有列,则君子下其位;衣锦食肉,则小人冀其利。君子下其位
则羞功,小人冀其利则伐奸。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,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。今
国立爵而民羞之,设刑而民乐之,此盖法术之患也。故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,
立官贵爵以称之,论荣举功以任之,则是上下之称平。上下之称平,则臣得尽
其力,而主得专其柄。

 

天地设而民生之。当此之时也,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,其道亲亲而爱私。
亲亲则别,爱私则险。民众,而以别、险为务,则民乱。当此时也,民务胜而
力征。务胜则争,力征则讼,讼而无正,则莫得其性也。故贤者立中正,设无
私,而民说仁。当此时也,亲亲废,上贤立矣。凡仁者以爱利为务,而贤者以
相出为道。民众而无制,久而相出为道,则有乱。故圣人承之,作为土地、货
财、男女之分。分定而无制,不可,故立禁;禁立而莫之司,不可,故立官;
官设而莫之一,不可,故立君。既立君,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。然则上世亲亲
而爱私,中世上贤而说仁,下世贵贵而尊官。上贤者以道相出也,而立君者使
贤无用也。亲亲者以私为道也,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。此三者非事相反也,民
道弊而所重易也,世事变而行道异也。故曰:王道有绳。
  夫王道一端,而臣道亦一端,所道则异,而所绳则一也。故曰:民愚,则
知可以王;世知,则力可以王。民愚,则力有余而知不足;世知,则巧有余而
力不足。民之生,不知则学力尽则服。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,师其知也;汤、
武致强而征诸侯,服其力也。夫民愚,不怀知而问;世知,无余力而服。故以
王天下者并刑,力征诸侯者退德。
  圣人不法古,不脩今。法古则后于时,脩今则塞于势。周不法商,夏不法
虞,三代异势,而皆可以王。故兴王有道,而持之异理。武王逆取而贵顺,争
天下而上让。其取之以力,持之以义。今世强国事兼并,弱国务力守,上不及
虞、夏之时,而下不脩汤、武。汤、武塞,故万乘莫不战,千乘莫不守。此道
之塞久矣,而世主莫之能废也,故三代不四。非明主莫有能听也,今日愿启之
以效。
  古之民朴以厚,今之民巧以伪。故效于古者,先德而治;效于今者,前刑
而法。此俗之所惑也。今世之所谓义者,将立民之所好,而废其所恶;此其所
谓不义者,将立民之所恶,而废其所乐也。二者名贸实易,不可不察也。立民
之所乐,则民伤其所恶;立民之所恶,则民安其所乐。何以知其然也?夫民忧
则思,思则出度;乐则淫,淫则生佚。故以刑治则民威,民威则无奸,无奸则
民安其所乐。以义教则民纵,民纵则乱,乱则民伤其所恶。吾所谓利者,义之
本也;而世所谓义者,暴之道也。夫正民者,以其所恶,必终其所好;以其所
好,必败其所恶。
  治国刑多而赏少,故王者刑九而赏一,削国赏九而刑一。夫过有厚薄,则
刑有轻重;善有大小,则赏有多少。此二者,世之常用也。刑加于罪所终,则
奸不去;赏施于民所义,则过不止。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,必乱。故王
者刑用于将过,则大邪不生;赏施于告奸,则细过不失。治民能使大邪不生、
细过不失,则国治。国治必强。一国行之,境内独治。二国行之,兵则少寝。
天下行之,至德复立。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。
  古者,民釱生而群处,乱,故求有上也。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,将以为治
也。今有主,而无法,其害与无主同;有法不胜其乱,与无法同。天下不安无
君,而乐胜其法,则举世以为惑也。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,而治莫康于立
君,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,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,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。故王
者以赏禁,以刑劝;求过不求善,藉刑以去刑。

 

凡将立国,制度不可不察也,治法不可不慎也,国务不可不谨也,事本不
可不抟也。制度时,则国俗可化,而民从制;治法明,则官无邪;国务壹,则
民应用;事本抟,则民喜农而乐战。夫圣人之立法、化俗,而使民朝夕从事于
农也,不可不变也。夫民之从事死制也,以上之设荣名、置赏罚之明也,不用
辩说私门而功立矣。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,见上之尊农战之士,而下辩说技艺
之民,而贱游学之人也。故民壹务,其家必富,而身显于国。上开公利而塞私
门,以致民力;私劳不显于国,私门不请于君。若此,而功臣劝,则上令行而
荒草辟,淫民止而奸无萌。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,强;能事本而禁末者,
富。
  夫圣人之治国也,能抟力,能杀力。制度察则民力抟,抟而不化则不行,
行而无富则生乱。故治国者,其抟力也,以富国强兵也;其杀力也,以事敌劝
民也。夫开而不塞,则短长;长而不攻,则有奸。塞而不开,则民浑;浑而不
用,则力多;力多而不攻,则有奸虱。故抟力以壹务也,杀力以攻敌也。治国
者贵民壹,民壹则朴,朴则农,农则易勤,勤则富。富者废之以爵,不淫;淫
者废之以刑,而务农。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,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。故
明君知齐二者,其国强;不知齐二者,其国削。
  夫民之不治者,君道卑也;法之不明者,君长乱也。故明君不道卑、不长
乱也;秉权而立,垂法而治,以得奸于上,而官无不;赏罚断,而器用有度。
若此,则国制明而民力竭,上爵尊而伦徒举。今世主皆欲治民,而助之以乱;
非乐以为乱也,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。是上法古而得其塞,下修令而不时移,
而不明世俗之变,不察治民之情,故多赏以致刑,轻刑以去赏。夫上设刑而民
不服,赏匮而奸益多。故民之于上也,先刑而后赏。故圣人之为国也,不法古
不修今,因世而为之治,度俗而为之法。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,则不成;治
宜于时而行之,则不干。故圣王之治也,慎为、察务,归心于壹而已矣。

 

臣闻: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,举事而材自练,赏行而兵强。此三者,治
之本也。夫错法而民无邪者,法明而民利之也。举事而材自练者,功分明;功
分明,则民尽力;民尽力,则材自练。行赏而兵强者,爵禄之谓也。爵禄者,
兵之实也。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,道明。道明,则国日强;道幽,则国日削。
故爵禄之所道,存亡之机也。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,其所道过也。三王五霸
其所道不过爵禄,而功相万者,其所道明也。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,用必出于
其劳,赏必加于其功。功赏明,则民竞于功。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,
则兵必强矣。
  同列而相臣妾者,贫富之谓也;同实而相并兼者,强弱之谓也;有地而君
或强或弱者,乱治之谓也。苟有道,里地足容身,士民可致也;苟容市井,财
货可聚也。有土者不可以言贫,有民者不可以言弱。地诚任,不患无财;民诚
用,不畏强暴。德明教行,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。故明主者用非其有,使非
其民。
  明王之所贵,惟爵其实,爵其实而荣显之。不荣,则民不急列位;不显,
则民不事爵;爵易得也,则民不贵上爵;列爵禄赏不道其门,则民不以死争位
矣。人君而有好恶,故民可治也。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。好恶者赏罚之本也。
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,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,而立所欲焉。夫民力尽而爵
随之,功立而赏随之,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,则兵无敌矣。
 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,有禄行而国贫者,有法立而乱者。此三者,国之患
也。故人君者,先便请谒而后功力,则爵行而兵弱矣。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
也,则禄行而国贫矣。法无度数,而事日烦,则法立而治乱矣。是以明君之使
其民也,使必尽力以规其功,功立而富贵随之,无私德也,故教流成。如此,
则臣忠、君明,治著而兵强矣。故凡明君之治也,任其力不任其德,是以不忧
不劳,而功可立也。
  度数已立,而法可修。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。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,
而不能以明目易人;乌获举千钧之重,而不能以多力易力。夫圣人之存体性,
不可以易人,然而功可得者,法之谓也。

 

凡战法必本于政胜,则其民不争,不争则无以私意,以上为意。故王者之
政,使民怯于邑斗,而勇于寇战。民习以力攻难,故轻死。
  见敌如溃,溃而不止,则免。故兵法大战胜,逐北无过十里。小战胜,
逐北无过五里。
  兵起而程敌,政不若者,勿与战;食不若者,勿与久;敌众勿为客;敌尽
不如,击之勿疑。故曰:兵大律在谨,论敌察众,则胜负可先知也。
  王者之兵,胜而不骄,败而不怨。胜而不骄者,术明也;败而不怨者,知
所失也。
  若兵敌强弱,将贤则胜,将不如则败。若其政出庙算者,将贤亦胜,将不
如亦胜。政久持胜术者,必强至王。若民服而听上,则国富而兵胜,行是,必
久王。
  其过失,无敌深入,偕险绝塞,民倦且饥渴,而复遇疾,此其道也。故将
使民者乘良马者,不可不齐也。

 

凡用兵,胜有三等,若兵未起则错法,错法而俗成,而用具。此三者必行
于境内,而后兵可出也。行三者,有二势:一曰辅法而法行,二曰举必得而法
立。故恃其众者,谓之葺;恃其备饰者,谓之巧;恃誉目者,谓之诈。此三者
恃一,因其兵可禽也。故曰:强者必刚斗其意,斗则力尽,力尽则备,是故无
敌于海内。治行则货积,货积则赏能重矣。赏壹则爵尊,爵尊则赏能利矣。故
曰:兵生于治而异,俗生于法而万转,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。三者有论。故
强可立也。是以强者必治,治者必强;富者必治,治者必富;强者必富,富者
必强。故曰:治强之道三,论其本也。

 

四战之国贵守战,负海之国贵攻战。四战之国,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,国
危。四邻之国一兴事,而己四兴军,故曰国危。四战之国,不能以万室之邑舍
钜万之军者,其国危。故曰:四战之国务在守战。
  守有城之邑,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。其城拔者,死人之力也,客不
尽夷城,客无从入,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。城尽夷,客若有从入,则客
必罢,中人必佚矣。以佚力与罢力战,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。皆曰:
城之患,患无不尽死而邑。此三者,非患不足,将之过也。
  守城之道,盛力也。故曰客,治簿檄,三军之多,分以客之候车之数。三
军:壮男为一军,壮女为一军,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,此之谓三军也。壮男之
军,使盛食、厉兵,陈而待敌。壮女之军,使盛食、负垒,陈而待令;客至而
作土以为险阻及耕格阱;发梁撤屋,给从从之,不洽而赺之,使客无得以助攻
备。老弱之军,使牧牛马羊彘,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,以获其壮男女之食。
而慎使三军无相过。壮男过壮女之军,则男贵女,而奸民有从谋,而国亡;喜
与,其恐有蚤闻,勇民不战。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,则老使壮悲,弱使强怜;
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,而怯民不战。故曰:慎使三军无相过。此盛力之道。

 

靳令,则治不留;法平,则吏无奸。法已定矣,不以善言害法。任功,则
民少言;任善,则民多言。行治曲断,以五里断者,王;以十里断者,强;宿
治者,削。以刑治,以赏战,求过不求善。故法立而不革,则显,民变诛,计
变诛止。贵齐殊使,百都之尊爵厚禄以自伐。国无奸民,则都无奸市。物多末
众,农弛奸胜,则国必削。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
不怠。四寸之管无当,必不满也。授官、予爵、出禄不以功,是无当也。
  国贫而务战——毒生于敌,无六虱,必强;国富而不战——偷生于内,有
六虱,必弱。国以功授官予爵,此谓以盛知谋,以盛勇战。以盛知谋,以盛勇
战,其国必无敌。国以功授官予爵,则治省言寡,此谓以治去治、以言去言。
国以六虱授官予爵,则治烦言生,此谓以治致治、以言致言。则君务于说言,
官乱于治邪,邪臣有得志,有功者日退,此谓失。守十者乱,守壹者治。汉已
定矣,而好用六虱者亡。民泽毕农,则国富。六虱不用,则兵民毕竞劝而乐为
主用,其竟内之民争以为荣,莫以为辱。其次,为赏劝罚沮。其下,民恶之,
忧之,羞之;修容而以言,耻食以上交,以避农战;外交以备,国之危也。有
饥寒死亡,不为利禄之故战,此亡国之俗也。
  六虱——曰礼、乐;曰《诗》、《书》;曰修善,曰孝弟;曰诚信,曰贞
廉;曰仁、义;曰非兵,曰羞战。国有十二者,上无使农战,必贫至削。十二
者成群,此谓君之治不胜其臣,官之治不胜其民,此谓六虱胜其政也。十二者
成朴,必削。是故,兴国不用十二者,故其国多力,而天下莫能犯也。兵出,
必取;取,必能有之;按兵而不攻,必富。朝廷之吏,少者不毁也,多者不损
也,效功而取官爵,虽有辩言,不能以相先也,此谓以数治。以力攻者,出一
取十;以言攻者,出十亡百。国好力,此谓以难攻;国好言,此谓以易攻。
  重刑少赏,上爱民,民死赏。多赏轻刑,上不爱民,民不死赏。利出一空
者其国无敌,利出二空者国半利,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。重刑,明大制;不明
者,六虱也。六虱成群,则民不用。是故,兴国罚行则民亲,赏行则民利。行
罚,重其轻者,轻其重者轻者不至,重者不来。此谓以刑去刑,刑去事成;
罪重刑轻,刑至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
  圣君知物之要,故其治民有至要,故执赏罚以壹辅仁者,必之续也,圣君
之治人也,必得其心,故能用力。力生强,强生威,威生德,德生于力。圣君
独有之,故能述仁义于天下。

 

国之所以治者三:一日法,二日信,三日权。法者,君臣之所共操也;信
者,君臣之所共立也;权者,君之所独制也,人主失守则危。君臣释法任私必
乱。故立法明分,而不以私害法,则治。权制独断于君则威。民信其赏,则事
功成;信其刑,则奸无端。惟明主爱权重信,而不以私害法。故上多惠言而不
克其赏,则下不用;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,则民傲死。凡赏者,文也;刑者,
武也。文武者,法之约也。故明主任法。明主不蔽之谓明,不欺之谓察。故赏
厚而信,刑重而必;不失疏远,不违亲近,故臣不蔽主,而下不欺上。
  世之为治者,多释法而任私议,此国之所以乱也。先王县权衡,立尺寸,
而至今法之,其分明也。夫释权衡而断轻重,废尺寸而意长短,虽察,商贾不
用,为其不必也。故法者,国之权衡也。夫倍法度而任私议,皆不知类者也。
不以法论知、能、贤、不肖者,惟尧;而世不尽为尧。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
不可任也,故立法明分,中程者赏之,毁公者诛之。赏诛之法,不失其议,故
民不争。不以爵禄便近亲,则劳臣不怨;不以刑罚隐疏远,则下亲上。故授官
予爵不以其劳,则忠臣不进;行赏赋禄不称其功,则战士不用,凡人臣之事君
也,多以主所好事君。君好法,则臣以法事君;君好言,则臣以言事君。君好
法,则端直之士在前;君好言,则毁誉之臣在侧。
  公私之分明,则小人不疾贤,而不肖者不妒功。故尧、舜之位天下也,非
私天下之利也,为天下位天下也;论贤举能而传焉,非疏父子亲越人也,明于
治乱之道也。故三王以义亲,五霸以法正诸侯,皆非私天下之利也,为天下治
天下。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,天下乐其政,而莫之能伤也。今乱世之君、臣,
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,以便其私,此国之所以危也。故公私之交
存亡之本也。
 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,则奸臣鬻权以约禄,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。谚曰
众而木析,隙大而墙坏。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,则下离上。下离上者国
也。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,此民之也。故有
而不亡者,天下鲜矣。是故明王任法去私,而国无矣。

 

地方百里者,山陵处什一,薮泽处什一, 谷流水处什一,都邑蹊道处什
一,恶田处什二,良田处什四,以此食作夫五万,其山陵、薮泽、 谷可以给
其材,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,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。
 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,而谷土不能处二,田数不满百万,其薮泽、 谷、
名山、大川之材物货宝,又不尽为用,此人不称土地。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;
所欲用兵者,韩、魏也。彼土狭而民众,其宅参居而并处;其寡萌贾息民,上
无通名,下无田宅,而恃奸务末作以处;人之复阴阳泽水者过半。此其土之不
足以生其民也,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,意民之情,其所欲者田宅也,
而晋之无有也信,秦之有余也必。如此而民不西者,秦士戚而民苦也。臣窃以
王吏之明为过见。此其所以弱不夺三晋民者,爱爵而重复也,其说曰:三晋
之所以弱者,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。秦之所以强者,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。今
多爵而久复,是释秦之所以强,而为三晋之所以弱也。此王吏重爵、爱复之说
也,而臣窃以为不然。夫所以为苦民而强兵者,将以攻敌而成所欲也。兵法曰
敌弱而兵强。此言不失吾所以攻,而敌失其所守也。今三晋不胜秦,四世
矣。自魏襄以来,野战不胜,守城必拔,小大之战,三晋之所亡于秦者,不可
胜数也。若此而不服,秦能取其地,而不能夺其民也。
  今王发明惠,诸侯之士来归义者,今使复之三世,无知军事;秦四竟之内
陵阪丘隰,不起十年征。者于律也,足以造作夫百万。曩者臣言曰:意民之
情,其所欲者田宅也,晋之无有也信,秦之有余也必。若此而民不西者,秦士
戚而民苦也。今利其田宅,而复之三世,此必与其所欲而不使行其所恶也,
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。且直言之谓也,不然,夫实圹什虚,也天宝,而百
万事本,其所益多也,其徒不失岂所以攻乎?
  夫秦之所患者,兴兵而伐,则国家贫;安居而农,则敌得休息。此王所不
能两成也,故三世战胜,而天下不服。今以故秦事敌,而使新民作本,兵虽百
宿于外,竟内不失须臾之时,此富强两成之效也。臣之所谓兵者,非谓悉兴尽
起也,论竟内所能给军卒车骑,令故秦兵,新民给刍食。天下有不服之国,则
王以此春围其农,夏食其食,秋取其刈,冬陈其宝,以大武摇其本,以广文安
其嗣。王行此,十年之内,诸侯将无异民,而王何为爱爵而重复乎?
  周军之胜,华军之胜,秦斩首而东之。东之无益,亦明矣,而吏犹以为大
功,为其损敌也。今以草茅之地,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,此其损敌也,与战
胜同实,而秦得之以为粟,此反行两登之计也。且周军之胜、华军之胜、长平
之胜,秦所亡民者几何?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几何?臣窃以为不可数矣。假使
王之群臣,有能用之、费此之半、弱晋强秦、若三战之胜者,王必加大赏焉。
今臣之所言,民无一日之繇,官无数钱之费,其弱晋强秦,有过三战之胜,而
王犹以为不可,则臣愚不能知已。
  齐人有东郭敞者,犹多愿,愿有万金。其徒请赒焉,不与,曰:吾将以
求封也。其徒怒而去之宋。曰:此爱于无也,故不如以先与之有也。。
今晋有民,而秦爱其复,此爱非其有以失其有也,岂异东郭敞之爱非其有以亡
其徒乎?且古有尧、舜,当时而见称;中世有汤、武,在位而民服。此三王者
万世之所称也,以为圣王也,然其道犹不能取用于后。今复之三世,而三晋之
民可尽也。是非王贤立今时,而使后世为王用乎?然则非圣别说,而听圣人难
也。

 

圣人之为国也,壹赏,壹刑,壹教。壹赏则兵无敌,壹刑则令行,壹教则
下听上。夫明赏不费,明刑不戮,明教不变,而民知于民务,国无异俗。明赏
之犹至于无赏也,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,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。
  所谓壹赏者,利禄官爵抟出于兵,无有异施也。夫固知愚、贵贱、勇怯、
贤不肖,皆尽其胸臆之知,竭其股肱之力,出死而